普通法(普通法和衡平法)
1、普通法是指基于习惯先例和法律原则等长期形成的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判例法以下是关于普通法的详细解释一定义与特点 普通法是一种判例法,它基于历史上形成的先例和习惯,通过法官的判决和解释来发展法律规则这种法律具有全国范围内的适用性,是英格兰本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普通法的特点是;普通法的意思是指起源悠久适用范围广泛具备通用性质的法律以下是关于普通法的详细解释1 定义与特点普通法是一个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概念它通常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适用于广大民众的一般法律原则和规范这些法律条文适用于大多数情况,具有普遍约束力普通法的起源可以;在现行法律中,普通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等特别法高等教育法对教育法等法律分析一般法与特别法 这是法的分类的一种,其是以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一般法指对一般人一般事项一般时间一般空间范围有效的法,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特别法指对特定的人特定事项有效;根本法和普通法的区别如下根本法通常是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原则和重大事项普通法则是在根本法之下制定的其他法律,其效力来源于宪法,规定具体的社会管理事项和权利义务关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性质内容和法律效力1 性质不同根本法是国家的基本法,确立国家的根本制度。